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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09年3月21日(含)以前已入境在臺從事履約工作之外國人,雇主申請其工作許可相關規定【人事室】

主旨:教育部函轉勞動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措施,自109年3月21日(含)以前已入境在臺從事履約工作之外國人,雇主申請其工作許可相關規定
發文字號:中人字第1090004194號
承辦人員:人事室人力發展組蕭雨佳
聯絡電話:07-525200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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