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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於本(109)年3月18日公告修正【體衛組】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於本(109)年3月18日公告修正(詳如附件),請查照。
發文字號:中學字第1090002822號
承辦人員:學生事務處體育與衛生保健組郭盈君
聯絡電話:07-525200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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