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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請落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習)安全防護具及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環安中心】

主旨:重申籲請大專校院督導校園師生進行實驗(習)時,應落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習)安全防護具及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發文字號:中心環安字第1090002040號
承辦人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許淑雅
聯絡電話:07-525200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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