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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因應預防災害發生,各單位請加強防火宣導【總務處】

主旨:為因應預防災害發生,各單位請加強防火宣導
發文字號:中總字第1090900227號
承辦人員:總務處校安防護組張錦昌
聯絡電話:07-525200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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