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知教育部來函指示有關校內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應注意事項【圖資處】
主旨:轉知教育部來函指示有關校內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應注意事項
發文字號:中圖資字第1090001944號
承辦人員:圖書與資訊處知識創新組黃崇祐
聯絡電話:07-5252000-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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