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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教務處】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業經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080176992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發文字號:中教字第1090000652號
承辦人員: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林萃芃
聯絡電話:(07)525200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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