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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第二級危險群以上病原體及生物毒素之移轉(分讓或販售等),請依說明段辦理

主旨:有關第二級危險群以上病原體及生物毒素之移轉(分讓或販售等),請依說明段辦理
發文字號:中心環安字第1080005684號
承辦人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許淑雅
聯絡電話:07-525200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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