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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各式證件

主旨:合格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各式證件,協請各單位落實身心障礙者或訓練人員攜帶合格犬隻或訓練中幼犬自由出入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規定
發文字號:中學字第1080002430號
承辦人員:學生事務處諮商與職涯發展組楊媛甯
聯絡電話:07-525200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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